来信情况 | |||
---|---|---|---|
信件主题 | 关于依法责令鸿昌公司尽快将已办理的房产证交还给业主、禁止鸿昌公司扣押业主房产证的投诉举报信 | ||
来信人姓名 | 18876978194 | 来信时间 | 2021-01-14 |
信件编号 | zfb21011416106294212 | 信件类型 | 投诉 |
收件部门及电话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吉水县御龙湾小区的业主,因江西鸿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昌公司”)长达五、六年之久拒不履行办证义务,作为小业主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无奈之极只好选择于2020年元月将鸿昌公司起诉到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案经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一审和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基本支持了我方关于办证等相关诉讼请求。 然而,开发商鸿昌公司打输了官司后恼羞成怒,在其已办妥了御龙湾小区18-20幢的房产证后,竟然强势声称:所有起诉了鸿昌公司的业主都不可以领取房产证、没有起诉的业主可以领证,其气焰十分嚣张。由此导致御龙湾小区18-20幢业主中,有多户业主因对鸿昌公司起诉至今无法拿到已经办好的、属于自己的房产证。其余业主的房产证虽未办妥,但他们也十分担心即使后续房产证办好了,开发商仍会继续扣证。 在与开发商鸿昌公司多次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我们只能向吉水县人民政府及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职能的吉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强烈要求: 一、依法责令鸿昌公司尽快将已办理的18-20幢房产证交还给相关业主、禁止鸿昌公司扣押业主房产证; 二、请吉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御龙湾小区后续办理出来的房产证交给业主本人签收,不得继续交给鸿昌公司领取。 党中央十九大报告强调指出:要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在此,我们恳请贵单位根据党中央的上述宗旨要求,对于上述这起严重影响民生的群体性事件予以关注、重视,依法、及时、尽快妥善解决。如果贵单位收到本投诉举报信后仍不予处置,开发商鸿昌公司无法无天的恶劣行为仍得不到依法制止的话,我们将只能选择集体向上级主管单位、上级主管领导进行投诉和反映,通过媒体曝光等多种途径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致! 投诉举报人:吉水县御龙湾小区起诉业主 |
||
附件信息 | 关于依法责令鸿昌公司尽快将已办理的房产证交还给业主、禁止鸿昌公司扣押业主房产证的投诉举报信.jpg |
吉水县人民政府主办 吉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